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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贷科工作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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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督,保证信贷资金安全。
2、研究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管理规定,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和期限建议。
3、负责市直单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考察、审核及发放工作。
4、负责市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日常回收管理工作。制订具体的贷款回收奖惩措施,做好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。
5、负责县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查工作。
6、监督县区管理部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,协调受托银行的公积金贷款管理,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7、组织中心信贷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,掌握有关法律、法规,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8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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